郑州航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转包恶意欠薪
2016-10-14 16:56:54来源:法制与生活说两句分享到:
时间:2016-10-14 12:55来源:法制与生活 作者:杨燕 点击: 2495次 [评论]
日前,因郑州航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同赢•企业总部港工程问题遭举报,不仅涉嫌违法转包,还涉嫌恶意欠薪。 2014年4月1日,新密市村民李国军等人与郑州航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(下称航海公司)签订了转包工程《项目目标责任管理协议书》,承接了郑州曲梁同赢置业有限公司同赢•企业总部港A区9#、10#、11#楼(下称曲梁同赢)的施工建设。2014年4月10日开工,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21日,经验收合格。 2015年10月8日,就李国军等人施工部分工程款问题,航海公司与曲梁同赢进行结算,双方确定决算工程(总造价)金额为12382665.33元。按合同约定,曲梁同赢按95%支付给了航海公司11763532.1元,剩下5%的工程款619133.23元未支付。 截止2016年1月19日,航海公司称,因曲梁同赢只支付了11763532.1元工程款,只能给李国军等人9495777.00元,剩下的2267755.1元不再支付,归公司所有。 后来,李国军及邵祥民(另外17栋楼的建筑商)多次带领工人到郑州市清欠办上访,回答属于建设局负责。于是工人们先后新密市建设局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访,结局竟然是相互推卸,踢开了皮球。 2016年9月23日,航海公司迫于上访压力。竟然出具了一份《情况说明》:航海公司与李国军、邵祥民签订的项目目标责任管理协议书上的约定已全部付清,不欠李国军、邵祥民二人工程款。 根据李国军反映,他是从航海公司方转包的工程,是合作关系。按照协议,航海公司提供资质和对公账户,工程结算只抽取施工工程总造价的7.5%管理费和票据税收,剩下款项全部归施工方。而李国军负责工程建设,按期保质竣工。 按此推算,即便抛开曲梁同赢为何克扣的5%工程款不说,因航海公司支付李国军的9495777.00工程款已扣过7.5%管理费和票据税收10万元。航海公司只允许扣除剩下工程款2267755.1元7.5%为170081.63元即可。其余的工程款2097673.47元(2267755.1-170081.63)属于施工方李国军所有。所以航海公司仍欠施工方李国军2097673.47元。 另外,由于维修交工一年期限已过,曲梁同赢先前克扣剩下5%的工程款619133.23元的50%计309566.64元应返还航海公司及施工方李国军,航海公司可以再抽取管理费7.5%计23217.498元,李国军还可以得到286349.142元(309566.64-23217.498)。截止目前,航海公司总欠李国军2384022.61元(2097673.47+286349.142)。 据了解,毕竟李国军等工人是前期垫资,租赁了塔吊、挖掘机、搅拌机、外架钢管、模板等等,带领着80几个工人辛辛苦苦近一年半,他们的民工钱是血汗钱,一分也不能少。 经调查,郑州航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,成立于1994年1月13日,法定代表人宋建国。多年来一直官司不断。据多家施工队举报,航海公司除了有资质外,并没有工程施工队伍,一直靠卖资质赚取回扣为生存。按照法律规定,转包分包属于违法行为。公司对外宣传开发建设的芦刑庄安置区、弓庄安置区、耿庄安置区、幸福港湾等小区,都是承接后再转包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施工队建设而成。 李国军、邵祥民等人说,航海公司法人代表宋建国之所以敢出具自相矛盾的情况说明,因为按转包协议,公司可以提取曲梁同赢20栋楼总造价3650万元的7.5%计2737500.00元,后双方最终20栋楼决算价为4809.8453万元,公司又可提取7.5%计3607383.97元,两者相差了869883.97元。然后航海公司决定,要求各个施工队分摊可口。这是想当然的,假如工程是40栋楼总造价一亿元,那么施工队即使白干不说,还得倒欠航海公司的钱呢。毕竟李国军只建了3栋楼,却要从20栋楼工程总造价去收取管理费,显然是不公平的。 为此,他们将依法维权到底。请继续关注后续报道。(马艳 吴彦) |